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同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8级起适用同济研【201835号17级及之前适用同济研201672号)、《同济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8级起适用同济研201898号)(17级及之前适用同济研201673号)、同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8级起适用同济研2018100号)(17级及之前适用同济研20167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本学期的中期(综合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和流程

本次考核工作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适用不同的考核流程,请认真阅读以下规则:

1.考核对象1:17及之前的研究生且培养计划无“中期考核”(课号2900013)、“中期综合考核”(课号1900008)任一必修环节

流程:中期考核工作仍按照各学院原来的流程进行操作,中期考核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xt.tongji.edu.cn/)中审核。

2.考核对象2:学制3学年2018级硕士研究生、2018级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上学期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进行缓考核或者考核不通过者等。

流程中期综合考核工作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中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附件1: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操作指南

考核内容方法

1. 按照上述相关培养工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2. 中期(综合)考核工作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进行,学院及时公布具体考核方案,并公开透明地组织考核工作

、使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 )进行中期(综合考核的注意事项:

1. 学院教务老师需登陆系统获取名单并学院为单位统一发布,否则学院本学期将不产生中期(综合)考核学生的数据。(若某学院2.5学制硕士生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中期考核,则不要在系统中获取名单和发布名单)。

2. 学院在系统中发布应考核学生名单后,名单中研究生需要在规定申请时间内登陆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考核申请,超过时间将无法申请,导致本次考核结果为旷考,并如实记录。

3. 特殊原因需要缓考核的,必须在申请时间结束前登陆系统申请缓考核,导师和教学院长按照管理规定审批。缓考核申请审批未通过的必须参加本学期考核。

4. 缓考核实行两级审批导师审批通过后需要学院教学院长审批教学院长及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批事项。

5. 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成绩需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布并且成绩要严格按照优≤40%,优秀+良好≤80%,合格和不通过≥20%比例否则无法发布成功。

6. 学院必须将实际考核学生成绩全部录入后才能发布,一学期只能发布一次。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调整

按照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研[2018]124号)、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研[2018]123号)和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同济研[2015]4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时间安排

1. 适用于考核对象1的时间安排:必须202073结束各学院应于2020年73日前将中期考核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名:中期考核汇总表-学院)到pyc@tongji.edu.cn,并将考核结果于2020年73日前输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xt.tongji.edu.cn/),考核资料应妥善保存。

2. 适用于考核对象2的时间安排:

“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功能开放时间:2020年518-202073其中应考核研究生申请和审批时间:2020518-2020619,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考核(缓考核)申请和审批工作,否则将视为旷考。学院应202073前完成中期(综合)考核所有工作,系统中录成绩并发布。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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